多种的择日书都有论述;“乘凶葬”的说法,就是说;人死后,只要在三日、七日、旬内,择日安葬,不忌年月诸凶,不须昭告地祗,不斩草,名曰;盗葬。尽一日或三日之内谢墓,吉。现今世人去世后,经火化完毕后,一般人有将骨灰存放在殡仪馆里或其它地方,也有人因己购买公墓,当先人火化后,也不顾廿四山坐向,就贸然葬在公墓里,例如;今年辛卯年,五黄杀在东,在中山的“仙鹤园”公墓,都是坐卯山或乙山的,但今年就葬有几十个的新坟,虽然自己很想知道葬后的吉凶结果,但苦于无法进行验证。 在今年的四月初一,一位友人去世后,在四月初四辛酉日,由另一位的风水师主持,立东山西向兼甲庚,葬后我曾对其后人预言,此山犯五黄杀,流日克坐山,防一百日之内,有伤病灾之事发生。凡事小心谨慎为好。 事至五月廿八日晚上,后人之子,开车准备去客人家里吃晚饭时,途中经本地市场路线,因人多之故,车只能慢慢行驶,此时,一个傻佬突然手拿砖头掷向其子的车窗,玻璃窗砸烂后,这砖头同时砸中其子的脖子,(伤了颈的骨节),当其子还未明白什么一回事,另一块的砖头又砸破了其子的脸和鼻孔。这晚其子被送往市中医院救治,单在鼻孔的位置就縫了十几针,而这傻佬虽然被民警捉去派出所,但因这傻佬是精神病患者,故不能入罪,亦无赔偿能力,其子的车辆以及人的损伤医药费,均得不到赔偿,只能是“哑子食黄连”有苦自己知。书上既然有乘凶葬法之说,为什么这辛卯年葬的卯山酉向,却出现这损伤破财的现象呢?难道是书本上的乘凶葬法有错?其实这乘凶葬法是无错的,错只错在我们对乘凶葬法的误解,因为普遍人都认为;只要人死后,在三日、七日、旬内,择日安葬,则不忌年月诸凶。而忽略了一个最重要的问题,就是以前的葬法和现在的葬法有着本质上不同,以前的人死后,是用棺材把死尸装起来,进行安葬,这种葬法称为葬尸,它可以利用尸体的臭秽之气来抵消年月的诸凶,但现在的人,将其死尸火化后的骨灰,装入“金斗”然后进行安葬,这种情况下称之为“葬骨”。也就是等于葬尸十年八年后才有的骨头,所以说;这葬尸与葬骨,是二种完全不同的物质概念。
以前的人死后,可以在三日、七日、旬内,择日安葬,不忌年月诸凶。就是因为是葬尸的原因,但现在的人死后,经火化才安葬的,己属于葬骨了,而不是葬尸。故此绝对不适用;“乘凶葬法”,的法则,而必须按坐山的五行所属,流年廿四山的宜忌进行择日才是正确的方法,若遇流年的三杀,五黄,岁破之方,或冲或克山家的日课,切不可用,否则凶祸立见!这就是我对“乘凶葬”的一点见解。 写于辛卯年夏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