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科集团董事长黄红云
编者按:金科集团董事长黄红云日前在两会期间接受媒体采访时旗帜鲜明地表示反对高房价,赢得了外界的一片喝彩。
而与之相对应的是,黄红云针对目前房地产市场存在的各种问题提出了四点合理化的建议,以此推动重庆乃至全国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
以下是黄红云在今年在重庆两会上提出的四点建议原文。
建议一:关于通过改变供地模式平抑房价,切实解决中等收入群体购房难的建议
近年来国家为了平抑部分地区房价增长过快,实施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调控措施,一方面通过加大建设两限房、经济适用房、廉租房、改造棚户区等多种方式增大供给,其目的主要为保障低收入群体有房住;二是通过税收、信贷政策抑制投机性购房,其目的主要为抑制投机性购房致使房价虚高。而如何解决占社会人口比重最大的中等收入购房群体的需求尚处真空状态。目前政府商品住宅供地采用招拍挂方式,这种方式完全遵循“价高者得”的原则,土地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拍卖时,一幅土地经过几十轮现场举牌、成交价格高出起拍价1倍甚至几倍的情况并不少见,进而催生高价地和“地王频出”现象。而高昂的土地成本最终必定会传递给消费者,从而造成部分地区房价增长过快,特别是中等收入群体既没有购买或租用福利性住房的资格,又没有经济能力满足其购买一般商品房的需求,广大老百姓对此意见很大,不利于构建和谐社会。
建议:结合城市总体规划及发展的实际情况,除商业用地采用招拍挂的出让方式外,将大部分住宅用地采取以下两种方式供地:一是采取方案招标和竞价相结合的方式;二是采取每个竞标者只报一次价格且价高者得的现场竞价方式,据媒体报道,北京、上海从2007年就已经开始将部分土地按此方式进行供应,据了解北京从2010年起将大量采用此种方式进行供地。上述两种方式既保证了政府有较高的土地收益,又平抑了房价不至于过快增长。
建议二:关于根据土地面积和项目区位区别制定项目竣工时间,确保项目开发具有合理建设周期的建议
按照2008年7月1日开始执行,由国土资源部、国家工商总局发布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示范文本的要求,商品住宅项目原则上必须在开工后三年内竣工。目前重庆市部分区域实际执行时要求在开工后两年内竣工,超过竣工时限的每日按土地出让金总额的3‰缴纳违约金。按照100-300亩土地正常周期一般会分3-4期开发,若不分期开发又面临集中推出房屋数量太大导致卖不出去,特别是地处远郊的项目其预热期较长(一般需1-2年),因此要求两年内竣工时间过短且违约金收取比例过高,特别是对地处远郊或区县具有提升区域经济价值的大型项目和商业所占比例较大的项目影响尤为严重,导致大地块项目和偏远项目无法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开发。
建议:针对供地面积大小、土地所处区域成熟度设定不同的项目竣工时间:1、土地面积小于100亩且所处区域较为成熟的,竣工时间定统一执行国家政策3年内竣工;2、土地面积在100-300亩或土地所处区域不成熟的,竣工时间定为3-5年。通过上述方式并加强过程监督,既能够确保项目开发具有合理周期,又能够防止开发商推延开发进度。
建议三:关于根据项目物业形态、档次和区位等因素,区别制定开发项目车位配比的建议
目前项目车位配比采取城市范围内统一配比标准。但由于地处郊区和城乡结合部的袖珍小户型(指20-50平米)和低档经济型项目其购买群体一般为低收入群体或投资客,对车位需求非常少,一定程度上造成地处郊区和城乡结合部袖珍小户型项目和低档经济型项目产生大量车位闲置,造成极大资源浪费。 据初步估计,目前重庆小区闲置车位价值几百个亿,现状是既租不出又卖不出。
建议:在保障城市未来发展需求的前提下,降低地处郊区和城乡结合部的袖珍小户型和低档经济型项目车位配比;对城市非常成熟地段的袖珍小户型和低档经济型项目维持现有车位配比。
建议四:关于不收取地下车库土地出让金,鼓励开发商修建地下车库,提高国土资源使用效率的建议
目前重庆市建设用地内修建的地下车库虽然不计容积率,但仍需缴纳土地出让金。这样做会降低开发企业修建地下车库的积极性,造成国土资源的浪费。据调查,全国很多城市地下车位既不计容积率又不收取土地出让金。
建议:参照全国多数大城市做法,不收取地下车库的土地出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