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3-23)
● 杨永欣 广州特派员
广东省连查多名地厅级“一把手”之举再次受到关注,官方的新华社前日就针对广东持续的反腐败行动进行了追踪报道。
据报道,今年以来,广东反腐行动连出重拳,先有茂名市委书记罗荫国因涉嫌职务犯罪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并刑拘,随后深圳市政协副主席、汕头市原市委书记黄志光涉嫌严重违纪被调查。
以上两起案件都在今年“两会”(全国人大与全国政协年会)前夕曝光,并引发了热议,不少网民用“新年头炮”、“给力”等词语予以肯定。
近几年,广东先后查处了中山市原市长李启红、深圳市福田区委原书记李平、广东省盐务局原局长沈志强、韶关市公安局原局长叶树养等一批“一把手”。此外,被查处的还有级别更高的“一把手”:广东省政协原主席陈绍基、深圳市原市长许宗衡等。
地厅级和县处级“一把手”
已有1435人被查处
据广东省纪委介绍,2003年至2009年,广东共查处151名地厅级“一把手”,占被查处地厅级干部的79.9%;还有1284名县处级“一把手”被查处,占被查处县处级干部人数的69.3%。2007年以来,广东查处“一把手”违纪违法案件2000多件,约占查办案件总数的14%。
众所周知,对“一把手”的监督难度大,将他们绳之以法就更加困难。对于广东如何取得突破,深圳一名资深媒体人对本报说,广东省委书记汪洋相信是关键,他在今后的“十八大”是否能进一步晋升,得看他目前在广东的表现,而打击腐败官员是很多老百姓非常支持的,其影响力和震撼力甚至高于一般的打黑扫黄。当然,要撤换这么多名“一把手”,必须有中央的支持,从广东近几年的持续反腐败行动来看,汪洋在中央获得的支持不容质疑。
中国人民大学反腐败与廉政政策研究中心主任毛昭晖教授说,腐败问题关系人心向背和中共的生死存亡,“一把手”腐败往往会影响一个单位或地方的社会风气,产生“拔出萝卜带出泥”的结果。
广东省委副书记、省纪委书记朱明国则说,“一把手”在领导班子和本地方、本单位的工作全局中处于核心地位,如果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监督乏力,权力的运行就容易偏离正确方向,就会给班子建设和本地方、本单位的改革发展稳定大局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
中山大学廉政与治理研究中心对广东查处的54起“一把手”权力腐败案件进行分析研究,共发现了18个腐败环节,其中“一把手”权力腐败主要集中在用人和办事领域,高发领域主要集中在基础建设、公共卫生和房地产。
该中心副教授张紧跟表示,“一把手”腐败除了个人原因外,其制度因素在于监管权责不明、程序不实和手段单一无力,有的“一把手”权力可谓“一手遮天”,他强调的班子团结实际上是“一言堂”、他强调的“党管干部”实际上是“书记管干部”,甚至事无巨细都要请示“一把手”。
为了加强监督,广东实施了专门针对“一把手”的巡视制度,由省委派出专门巡视组到地方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意见、督促落实;同时在全省推行“三不直接分管”制度,即“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人、财、物等重要部门;以及实行“一把手”任职期限和任职回避等规范。
广州金羊网昨天发表的一篇时评说,反腐败的确需要从体制上下功夫,杀鸡给猴看的惩贪运动,只能给人以挂一漏万的感觉;杀掉了一批,又冒出来一批,使人觉得越杀越多。而从唯物主义角度看,腐败的根源不在于人的思想品德好不好,而在于体制,好体制可以使坏人不敢做坏事,而在坏体制中好人也可能变坏。
该时评也说:“‘一把手’生活在社会和群众当中,他们的是非功过,群众看得最清楚,也最有发言权。发挥好群众监督、社会舆论监督的力量,是加强对领导班子‘一把手’权力制约和监督的重要途径。在权力运行上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坚决态度,让‘一把手’置于社会监督之下,使群众真正拥有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是确保权力正确行使,推动‘阳光政府’、‘阳光政治’的重要保证,也是从根源上杜绝暗箱操作的有力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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