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4-20)
● 于泽远 北京
中国计划今后五年将职工工资增加一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杨志明近日说,中国今后五年要努力实现职工工资增长15%,在十二五(2011年至2015年)期间实现职工工资增长翻番。
同时,官方还要逐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努力实现最低工资标准年均增长13%以上。今年以来,中国已有13个省份进行了最低工资标准适度调整,平均上调的幅度是22.8%。
据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报道,杨志明4月18日在全国劳动关系工作座谈会上说,要以提高企业普通职工工资水平为核心,进一步深化企业工资分配制度改革。继续以工资集体协商为重点内容,以非公企业和劳动密集型企业为重点对象,努力扩大工资集体协商覆盖范围,实现企业职工工资增长不低于企业经济效益增长,企业一线职工工资增长不低于企业平均工资增长。官方将及时发布本地区工资指导线、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等信息,为企业和劳动者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提供依据。
杨志明说,形成新的工资收入分配格局也离不开加强对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和工资总额管理。2009年90%的中央企业负责人年薪在百万元人民币(约20万新元)以上。人社部正抓紧研究制定国有企业工资总额改革办法,加大对部分收入过高行业工资总额和工资水平的双重调控,努力解决中央企业缺乏规范、自定年薪的状况。
对于被称为“顽症”的农民工欠薪问题,杨志明表示,争取今年在浙江、天津、重庆等10个左右省份实现农民工工资基本无拖欠,明年实现一半以上的省份基本无拖欠,后年实现全国基本无拖欠的目标。
杨志明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刑法中设立了“恶意欠薪罪”,用刑法强势规范对拖欠工资行为的处罚力度。对四种拖欠工资的情形可以治罪:数额大的要治罪;逃匿的要治罪;有钱不给的要治罪;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叫你发工资,你不给发的也要治罪。
他透露,农民工欠薪中80%集中在建筑企业,建筑企业中尤其是高铁高速公路,水利机场等政府项目欠款引发的比例很大。当前重点是配合司法部门落实好“欠薪罪”的规定。同时,对欠薪案件处置实行属地政府负责制,由省长负责本区域清欠行动。
*yuhs@sph.com.sg
发改委正起草大范围涨社会工资方案
含个税起征点调整
2011年04月20日 09:39 来源:经济观察网 作者:降蕴彰
经济观察网 记者 降蕴彰 本网记者获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杨志明昨日(4月19日)透露的“职工工资年均增长15%,‘十二五’期间翻番”目标数字大有来头。
知情人士表示,目前国家发改委方面正在起草一份覆盖社会范围较大的“涨工资方案”。该“方案”包括调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较大范围地提高社会工资、建立对低收入阶层补贴保障机制、提高住房货币补贴的标准等。
据了解,国家爱希望通过提高劳动者工资等途径,使劳动者报酬占GDP的比例逐步提升,一方面全面刺激国内消费,另一方面化解社会矛盾,最终目的是实现分配公平。
前述知情人士分析表示,长期以来,我国劳动力报酬占GDP的比例一直处于下降趋势,在很大程度上,企业利润的大幅增加是以职工的低报酬为代价的,这就是所谓的“劳动力报酬被低估,工资被利润侵蚀”。
去年一些地方发生的一连串的集体停工等类劳资纠纷事件,看起来事件的表面原因是劳动者工资偏低,其背后根本原因是由于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的缺失,使得普通老动者的工资无法合理增长,收入分配格局急剧扩大,社会矛盾日趋紧张。
除此之外,过去我国主要依靠投资和出口两个车轮拉动经济快速增长,消费占GDP的比重很小,近两年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现在投资和出口的速度明显放缓,只能依靠提高消费来促进经济增长。
“目前的局势很明显,如果不全面刺激国内消费将可能导致严重的经济危机。政府拟出台强制性的增长工资根本意图就在于化解社会矛盾、刺激国内消费等主要原因。”
前述知情人士表示,其实在今年两会期间,人社部部长尹蔚民就有所透露,政府方面将根据经济发展、物价涨幅及企业劳动生产率等情况,“加快建立正常的职工工资增长机制”,“通过集体协商确定职工工资的水平,确定职工工资增长的幅度。”而在两会之前,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和人社部等联合发文,要求各地尽快建立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综合多方面信息,不难看出,政府方面早已经将“工资翻倍增长”作为“十二五”时期的职工工资增长目标。
前述知情人士还表示,杨志明此番所透露的对劳务派遣的规范引导和监督管理力度、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以及对国有企业工资总额改革等信息,都与实现确保“工资翻倍增长”的目标有关。但对于该目标是否能如期有效达成,前述知情人士未做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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