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4-23)
(联合早报网讯)台湾中时电子报报道,中国大陆众所瞩目的重大司法案件“李庄漏罪案”昨日出现戏剧性转折。在历经昨日上午的开庭、休庭,及检方和李庄律师的折冲后,检方决定撤回公诉。
李庄案源自于重庆的打黑事件。09年时,他在担任重庆“黑大老”龚刚模的辩护律师,被龚刚模检举,并被控“伪造证据、妨害作证”。去年2月被判监1年半。李庄原定6月就刑满出狱。
争议案件 备受瞩目
4月2日,重庆检方却指控李庄案有“遗漏罪行”,再加控李庄一条“妨害作证罪”,引起大陆法界的极大争议。
重庆市司法机关查证,李庄以前在上海代理案件过程中,涉嫌违法犯罪。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检察院以被告李庄妨害作证罪对他提起追诉。此时,距离李庄出狱不到2个月。
关于这起漏罪案,昨日上午9点半,重庆法院准时开庭。
检方指称,被告李庄当庭举示的新证据,与检方所举示的证据存在矛盾,致使认为李庄的犯罪事实存在一定的疑点。本案证据发生变化,导致认定李庄犯辩护人妨害作证罪的证据存质疑。因此,公诉方决定撤回起诉。
理由成立 法官准许
检方突如其来的动作,撼动全场。法官当场裁示休庭讨论。
经过近1小时休庭后,10点23分,审判长当庭宣布,合议庭评议后认为,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检察院在判决宣告前申请撤回起诉的理由成立,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法庭裁定,准许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检察院撤回起诉。让这起轰动大陆司法界的争议案件正式落幕。
先前,李庄律师曾告诉《第一财经日报》,该案的“办案程序”及“管辖权”问题是“李庄漏案”的两大主要分歧点。
被告方认为,“李庄漏案”所涉及的事由发生在上海,重庆司法机关没有管辖权。此外,重庆方面在“李庄漏案”中的程序存在问题。但法院先前已驳回李庄对管辖权问题所提出异议。法院方面称,此前法院对李庄提出的管辖异议申请已予以书面答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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