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瞭望》新闻周刊最新了解到的权威信息,高层已就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作了全国性的整体改革部署,改革时间表也已确定。这项涉及包括离退休人员在内的4000万“事业人”的改革,终于正式开闸。
中国行政体制改革研究会秘书长、国家行政学院汪玉凯教授说:“经过了长期的酝酿、准备、调整,国家层面的中长期改革指导意见将对下一步中国事业单位改革起到重要的宏观性、纲领性、指导性作用。”
改革背景
社会事业发展相对滞后
有统计称,我国有126万个事业单位,共计3000多万正式职工,另有900万离退休人员,总数超过4000万人。
来自高层的判断认为,面对新形势新要求,我国社会事业发展相对滞后,一些事业单位功能定位不清,政事不分、事企不分,机制不活。公益服务供给总量不足,供给方式单一,资源配置不合理,质量和效率不高。支持公益服务的政策措施还不够完善,监督管理薄弱。
有的事业单位对部门利益和个人利益的追求,偏离了公共服务这个公共机构的基本价值取向。此外,已经形成的部门利益和个人利益结构在改革中很难被打破,成为事业单位改革的最大阻力。这些问题影响了公益事业的健康发展,迫切需要通过分类改革加以解决。
国家行政学院宋世明教授说,改革后的事业单位,即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应成为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组织支撑,成为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主力军,以实现政府公共服务的核心职能。
改革思路
“甩掉两头、留下中坚”
从中央的新部署看,强化事业单位的公益属性,是此次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中尤为突出的主导理念。
在国家行政学院教授宋世明看来,事业单位的分类改革可谓“甩掉两头、留下中间(中坚)”。所谓分类改革,即按照社会功能将现有事业单位划分为承担行政职能、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和从事公益服务三个类别。
对承担行政职能的,逐步将其行政职能划为行政机构或转为行政机构;
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逐步将其转为企业;
对从事公益服务的,继续将其保留在事业单位序列,强化其公益属性。
“行政的归行政,市场的归市场”,宋世明说,留下提供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作为基本公共服务的主要提供者。
作为中国历次机构改革的遗留产物,一部分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没有纳入公务员管理,造成一些公共机构出现利用所占有的公共资源乱收费、乱罚款的现象。
公益分类
叫停义务教育择校费
被留下的“中坚”,也进行了细分。
据了解,此次改革部署又根据职责任务、服务对象和资源配置等情况,将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划分为两类。
承担义务教育、基础性科研、公共文化、公共卫生及基层的基本医疗服务等基本公益服务,不能或不宜由市场配置资源的,划入公益一类。承担高等教育、非营利性医疗等公益服务,可部分由市场配置资源的,划入公益二类。
“这样分类也可以看作是按照公益属性的纯粹程度来划分的。”汪玉凯说,纯公益类的事业单位,是由政府出资保障的,不再允许其存在经营性活动。“比如乡镇诊所、社区医院等就属于基层的基本医疗服务。以前经常说的教育产业化,这个概念模糊不清,现在可以肯定地说义务教育是不可以产业化的,长期不治的义务教育阶段‘择校费’应被叫停”。
汪玉凯指出,高校、职业教育、综合医院等,应该属于准公益类的事业单位,允许其部分市场配置资源,但不允许进行以盈利为目的的生产经营活动。
提升改造
一切为了公益服务
留下中坚’也并不是原封不动地留下,而是要对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进行整体的优化、提升、改造。”宋世明分析,这其中包括改革管理体制、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推进社会保险制度改革、加强监督等若干“重塑”项目,“这一系列改革,无不是为了强化事业单位的公益属性”。
“重塑”项目中最引人注目的,是社保制度的改革。
据悉,高层要求是完善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政策,逐步建立起独立于单位之外、资金来源多渠道、保障方式多层次、管理服务社会化的社会保险体系。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实施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个人缴费全部计入个人账户。养老保险基金单独建账,实行省级统筹,基本养老金实行社会化发放。
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制度、中人逐步过渡”,对改革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人员妥善保证其养老待遇水平平稳过渡、合理衔接,保持国家规定的待遇水平不降低。此外,还将建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业年金制度。
“可以看出,未来的公益服务新格局将为公众提供广覆盖、多层次的公益服务”,汪玉凯说,事业单位改革并不是单纯地减少数量和人员,经过剥离、重塑后的事业单位,在未来发展中质量将提升,数量也会调整和增加,“一切服从于人民群众对于公益服务的需要”。
据新华网
改革总体目标
到2020年,建立起功能明确、运行高效、治理完善、监管有力的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参与的公益服务新格局,形成基本服务优先、供给水平适度、布局结构合理、服务公平公正的中国特色公益服务体系。
改革主要思路
按照政事分开、事企分开和管办分离的要求,以促进公益事业发展为目的,以科学分类为基础,以深化机制体制改革为核心,总体设计、分类指导、因地制宜、先行试点、稳步推进,进一步增强事业单位活力,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和经济社会发展对公益服务的需求。
临近年末,一度踯躅不前的涉及3000多万人利益的事业单位工资改革再度提上日程。
本报获悉,目前,中编办、人保部等相关部委正在抓紧制定《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与这一文件一并制定的还有一份《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意见》。这两份文件将成为下一步事业单位工资改革的指导性文件。
另据了解,一些部委已经按照国务院相关部署,对其下属事业单位在资产清查、财务监管、划拨转让、人事编制等方面展开工作。这是在为上述两份文件出台后,全面展开事业单位工资改革做准备。中国拥有事业单位大约126万多个,从业人员3000多万,70%以上为技术人员。这些事业单位大体可以分为"参公(即参照公务员)"、"全额拨款"、"财政补贴"、"自收自支"四类。
知情人士透露说,在推进工资改革过程中,"财政补贴"的事业单位获得的财政支持将会逐步减少,而"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将会被最终推向市场,不过在此之前,仍将获得一定的"过渡期"。而"参公"和"全额拨款"类的事业单位,短期内相对较为"保险"。此外,一些事业单位还将被重组或剥离。
改革方向
知情人士称,由中编办、人保部等相关部委正在抓紧制定《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意见》,两份文件可能会一同出台。这意味着,此番事业单位工资改革,将与事业单位改革本身同步推进。
据工资改革参与人士透露,一些涉及国家安全,对政策和经济管理工作有明确辅助作用,以及明显以社会公益性为属性的事业单位,将继续得到财政保障;目前这类事业单位的工资分配大多以"参照公务员"和"全额拨款"的形式获得,不过,在国家部委所属的事业单位中,比例在少数。对于一些以业务突出、主要以行业或专业业务为主的事业单位,将继续获得财政扶持。此类事业单位工资收入主要以财政补贴形式获得。
但对于一些工资收入"自收自支",主要面对市场,并已经开展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将在相关部委的扶持下,尽快推向市场。此外,一些职能重合、长期亏损、课题任务量不多的事业单位将会被打包重组或彻底剥离。
此外,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津补贴发放依旧是改革重点。津补贴是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的组成部分之一。但在2006年人事部下发的《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中,并没有对津补贴的发放做出规定。这也让津补贴成为事业单位工资收入的另一隐蔽但却重要的收入来源。
中国人事科学研究院工资福利研究室主任何凤秋说,目前事业单位津补贴情况繁杂,占总收入比重差异较大。如何将合理的津补贴规范到统一的岗位绩效工资制度中来,同时又不至于引发新的矛盾,是有待研究解决的问题。
人保部相关人士说,事业单位工资改革,最终的目标是尽量推向市场,变成类咨询公司。但该人士表示,这是一种理想的模式,需要很长时间。
改革难点
目前,国务院共有社科院中科院等直属事业单位14个,有国资委、科技部等相关部委29个,税务总局、工商局等直属机构18个,以及部委管理的国际局10 个。在这些机构下面,基本上都有数目不等的相关事业单位。这些种类繁多,人员规模庞大的事业单位的工资改革成为此次改革的难点。
事实上,中科院和社科院在2008年被选为进行工资改革的试点。两年已过,这两个"先行先试"的事业单位推进的工资改革依然困难重重。
12月1日,社科院人士对本报说,院里工资改革基本已经停止,没办法再推进了。该人士透露,停止的原因在于社科院向人保部争取的"一级以上研究员岗位比例达到60%以上"这一要求至今没有得到批复。他称,定岗定薪都不是关键,关键是最上面的人员级别定不下来,下面都不好做。
即便是在中科院,推进的工资改革也仅仅停留在定岗定薪的层面,而对于绩效究竟该如何考核,相关的津补贴参考标准如何一直没有明确的说法。
由于体制遗留原因,科技部掌管着包括国家发改委、工信部、财政部等众多部委下属的科研型事业单位的工资费用。这一权利,由前国家科委承袭而来。每年,科技部都要对几乎全部部委所属的科研事业单位的支出费用统一匡算,然后上报财政部拨款。
科技部人士称,最近几年来的局面是,国务院部委设置瘦身,但是相应事业单位却在逐年扩编。仅以科技部为例,199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之后,科技部下属事业单位只有两三家,单现在已经发展至近10家。目前,每年科技部匡算出来的国务院部委相关事业单位的工资等费用支出已经近500亿。而十年前,才不过几十亿的规模。
科技部人士说,事业单位工资改革应该推进,否则都吃财政,只会包袱越来越重。对于那些盈利能力强,能挣钱的事业单位应该剥离出去,推向市场。但他也表示,一步到位推向市场根本做不到。
事实上,多数部委事业单位都不看好此轮工资改革,某部委的一家事业单位负责人预测,"这一轮改革依旧会胎死腹中"。(中国日报网)
几个月前,应届生小琳在网上看到了北京某局级部门下属事业单位的招聘公告。在连续通过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和公示环节后,小琳将正式成为4000万“事业人”之一。
自2002年开始,像小琳这样通过应聘进入事业单位已渐成常态。人社部年初表示,目前全国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签订率已达90%。但在人事制度等单项改革取得突破的同时,缺乏国家层面的统一规划仍制约着事业单位改革整体进展。权威人士日前透露,国务院已下发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这将是我国第一个统领事业单位改革进程的宏观部署。
“为什么现在需要聚焦顶层设计的指导意见?”中国人事科学研究院院长吴江告诉人民网记者,由于在长期的改革过程中,一些公共服务产品过度市场化,如部分医院、学校出现乱收费现象,亟需国家在宏观层面予以规范,强化公共事业单位的公益属性。
中国行政体制改革研究会秘书长、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认为,只有当改革实现整体推进时,各单项变革才可能冲破现有利益格局,达成政策设计初衷。
改革改的是什么? 动力何来?
由于历史原因,事业单位的功能定位含混,出现政事不分、管办合一、事企融合,结果造成资源配置不合理、公共服务供给不足、工作效率低下等问题。在未来的改革方案中,强化事业单位的公益属性将成为主导理念。按照规划,行政性和经营性事业单位的“剥离”过程将在5年内完成。
“过去的19年,主要推进了事业单位的社会化改革,由政府包揽转变为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事业单位并存;从业人员身份也实现由公职人员向职员的转化。”吴江认为,各地的基层改革已十分活跃,这些实践经验为制定宏观政策提供了丰富案例,所以现在才有把握推出指导意见。
汪玉凯指出,当不同的改革模式在各地遍地开花之时,如果缺乏国家层面的整体部署,有可能进一步忽视事业单位的公益性,“提升公益服务水平、满足人民群众需求,是事业单位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据吴江分析,事业单位改革的动力来自内外两个方面:从外部环境看,社会公众对于解决就业难、看病贵及提升社保水平等方面的现实诉求,迫使事业单位必须通过改革来满足公众;从内部机制看,事业单位的广大知识分子和技术人员也希望获得与付出相匹配的回报,不能“干好干坏一个样”。
在经营性事业单位改制方面,出版业已率先踏出了一条路。截至2010年底,177家中央经营性出版社中,除一家停退外,其余都换上了“企业身份证”。至此,包括地方出版社、高校出版社在内的全国所有经营性出版社已全部完成转企,成为市场主体。
“由于出版社自身具有较强的经营目的,目前来看转制成效良好,可以成为接下来经营性事业单位实现‘剥离’的范例。”汪玉凯说。
改革动了谁的利益? 难点何在?
“工资虽然不高,但收入可以很高。”在小琳看来,除了一毕业就可以端起不会被打碎的“铁饭碗”外,事业单位最吸引她的,还有逢年过节的“灰色收入”。
2010年全面实施的绩效工资改革,其中一个目的即严肃事业单位分配纪律。从政策设计看,将津贴发放状态从无序状变为有序,符合社会对事业单位收入分配管理的期待;但在实施过程中,却仍无法杜绝红包、购物卡等“后门收入”不绝的状况,这甚至成为吸引年轻人投奔事业单位的优势之一。
公立事业单位养老保障制度变革也遇困境。2008年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出台,山西、上海、浙江、广东、重庆五省市开展试点,但由于该方案大幅下调相关人员的退休养老待遇,实施效果并不佳。
“现在多数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拿的是退休金,今后改革的方向是,事业单位人员要全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吴江介绍,中间会有一个“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制度”的过渡期,保证“老人”养老待遇不下降,“新人”按照规定缴纳社会保险;除基本养老保险外,一些事业单位还可通过职业年金的方式加以补充,以解决目前备受诟病的退休待遇“双轨制”。
改革无疑牵动了4000万“事业人”的切身利益。除此之外,在分类改革逐步“剥离”非公益性事业单位的过程中,也将有错综复杂的角力。
“事业单位分类改革难在如何‘剥离’”。汪玉凯告诉记者,对于行政性事业单位而言,虽然内部反对被划入行政机构的声音几乎不存在,但划归行政系统的标准及如何避免造成行政机构臃肿化,却是改革难点所在;对于经营性事业单位来说,如何公平对待在工作期间面临改革的“中人”利益,需要决策者权衡利弊、公平应对。
在“剥离”后被保留下来的公益性事业单位中,仍然牵涉利益分配问题。“比如,一些地区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还在收取择校费,当被划归到纯公益性事业单位之后,还应不应该继续收取?这笔费用要如何处置?又如,对于准公益性事业单位,在允许其保留市场机制的同时,如何规范其整体非营利性定位,也亟待决策者厘清。” 汪玉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