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陈涛
中国高房价的问题一直是各界关切的焦点。自2003年以来,管理层已发出明确的房市调控信号,并陆续推出了一系列调控措施。从2003年的121号文件、2005年的“国八条”、2006年的“国六条”与“90/70”、2007年的5次加息及提高二套房贷的首付比例、2009年提出提出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势头、2010年的“国十一条”及“限购”“限贷”的出台……到今年的“新国八条”等等,调控政策与房价进行了八年抗战,但除了金融危机发生的2008年,楼市调控之拳犹如打在“海绵”软弱无力。
产生高房价的原因很多,也已经有许多专家学者进行了探讨和分析,比如地价推动说,比如投机、投资推动说,比如成本推动说,比如通胀推动说,比如投资渠道狭窄推动说,比如丈母娘推动说,比如住房消费观念推动说,比如城市化推动说,比如经济高速发展推动说,比如保障性住房缺失推动说,等等。但是有一点可以肯定,高房价的形成不只是一天两天,也不只是一个两个原因,而是多种因素多重组合多次作用而产生的。
在这里,我就不去讨论高房价形成的原因了,而要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待高房价,来分析高房价,来试图解决高房价。
要说人们买不买得起房,要说房价高不高,有两个因素,一个是房价的高低,另一个是收入的高低。房价再低,如果你没有收入来源也是无用;房价再高,如果你收入很高也是无碍。既然如此,那么,我们现在为什么要一味的纠缠高房价,而不去探讨提高收入呢?
我们查阅国家统计局的资料:1998年房改启动之时,全国商品房平均价格为1854元/平方米,2009年的全国商品房住宅平均价格则为4445元/平方米,12年时间增长了1.39倍;在收入方面,1998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5425元/年,2009年则为17175元/年,涨幅达到2.16倍,这意味着从官方数据来看,房改12年,收入增幅甚至远远快于房价涨幅。当然,这其中有统计方法的缺陷,让房价往往被“降价”;也有城镇居民收入统计方法的缺陷,让收入往往“被增长”。所以这个数据会令人疑惑,会让民众感受相差甚远。所以我们认为,除了统计上的缺陷,更重要的原因在于收入分配不均,房地产的财富效应进一步加剧了贫富悬殊。
我们再看一看国家统计局的资料:2007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786元,比上年增长17.2%,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2.2%。2008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781元,比上年增长14.5%,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8.4%。2009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175元,实际增长9.8%。2010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109元,实际增长7.8%。2011年上半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长11.2%。
我们再查一查国家财政收入的情况:2005年全国财政收入增幅为19.9%,2006年全国财政收入增幅为22.5%,2007年全国财政收入增幅为32.4%,2008年全国财政收入增幅为19.5%,2009年全国财政收入增幅为11.7%,2010年全国财政收入增幅分别为21.3%,2011年上半年全国财政收入增幅为31.2%。
如此看来,全国财政收入增幅远远大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也大于全国商品房平均价格涨幅,更大于国家GDP增幅。这也更说明了收入分配不均的问题,说明了为什么普通老百姓收入增长缓慢的问题。
我认为,解决的最好办法就是减税。在考虑减税和增加财政支出的平衡时,维持就业、保证低收入群体的收入增长速度高于经济增长速度。所以,现在的宏观政策不能再陷于“控制通货膨胀”、“调控房价”、“增加就业“等等指标。而要防止实体经济衰退导致国民收入锐减,防止金融体系失序导致国民财富蒸发。
减税,能普遍提高民众收入,能减轻贫富分化,让民众可支配收入增幅超过房价涨幅、超过物价涨幅,超过经济增长速度,就是我们民众的大幸了!
政府加市场,调控加减税,既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力度,又增加民众的可支配收入,让普通老百姓“住有所居”,才是我们的希望所在。
2011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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