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当前民间借贷——专访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
今年以来,随着我国民间金融市场的蓬勃发展,民间借贷成为舆论关注的焦点话题。民间借贷有何特点发展中存在怎样的风险政府将如何规范其发展,新华社记者就相关问题采访了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
民间借贷是正规金融的有益补充
问:什么是民间借贷,这一资金拆借行为与正规金融相比有何特点
答:目前在我国法律体系中没有“民间借贷”这一概念,它是相对于正规金融而言,泛指在国家依法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以外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等经济主体之间的资金借贷活动。民间借贷是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企业和个人财富逐步积累、产业资本向金融资本转化、正规金融尚不能百分之百满足社会需求等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带有一定的必然性。
与正规金融机构融资相比,民间金融有其自身特点和优势,如信息搜集和加工成本低,手续便捷、方式灵活、交易成本低,灵活的贷款催收方式和特殊的风险控制机制等可以说民间借贷是正规金融有益和必要的补充。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部分社会融资需求,特别是缓解了一些中小企业和“三农”的资金困难,增强了经济运行的自我调整和适应能力,有利于形成多层次信贷市场,是满足各类市场主体融资需求的一个补充渠道。
随着小额贷款公司等机构的发展,应该将这类经批准从事专业放贷业务的机构或组织从一般意义的民间借贷主体中分离出来,作为专业放贷人对待。
民间借贷具有制度层面合法性
问:民间借贷是否符合我国现有法律什么样的民间借贷属于高利贷对于高利贷我国有何相关政策规定
答:民间借贷具有制度层面的合法性。民法通则、合同法等法律法规构筑了民间借贷合法存在与发展的法律基础和制度环境。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前提下,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之间有自由借贷的权利。只要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民间借贷关系都受法律保护。如果违约,可以协商,也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的途径解决。
与其他经济活动一样,民间借贷也会伴生一些违法犯罪行为,主要由公安、司法等部门通过行政及司法手段予以处罚和打击。对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高利转贷、洗钱、金融传销、暴力催收导致的人身伤害等违法犯罪行为,应当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严厉打击和惩治。
问:如何界定高利贷行为对于畸高利率我国如何处罚
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对借贷双方因利率问题产生的争议,如畸高利率等,司法机构可依据民法通则、合同法规定的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判定合同的有效性和双方的权利义务。对于个人或单位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可依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的规定,以高利转贷罪论处。
民间借贷应规范化阳光化
问:民间借贷有哪些风险,政府对民间借贷如何规范和管理?
答:民间借贷是正规金融有益和必要的补充,但是,由于民间借贷游离于正规金融之外,存在着交易隐蔽、风险不易监控以及容易滋生非法集资、洗钱犯罪等问题,这就需要通过修订与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予以引导和规范。
对于民间借贷,应区别对待、分类管理:一是对合理、合法的民间借贷予以保护。二是对投资咨询公司、担保公司等机构的借贷活动,各地政府和金融监管部门要依法加强监督和引导。三是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非法集资、高利转贷、金融传销、洗钱、暴力催收导致的人身伤害等违法犯罪行为,公安、司法部门介入,严厉打击。有关部门正在研究、试点与完善民间借贷跟踪监测体系,以期为经济决策及宏观调控提供更为全面的信息。
各有关部门多年来十分关注和重视培育、发展贷款零售商市场。下一步将致力于推动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引导民间资本规范从事资金借贷活动,鼓励民间借贷规范化、阳光化运作,发展多层次信贷市场,满足社会多元化融资需求。
同时,需要进一步加强金融与法律知识宣传教育,提高民众金融与法律素质,增强金融风险意识和风险识别能力。注意舆论导向,对民间借贷的潜在风险进行必要提示,使社会公众清醒认识到高收益潜藏的高风险,防止发生民间借贷高利贷化倾向引发风险事件。
左小蕾:温州信贷危机不是钱太少 是钱太多
发达国家债务缠身,欧债危机进一步蔓延—世界经济正在曲折中前行。11月3日,20国集团峰会(G20)在法国海滨小镇康城开幕。
国家主席胡锦涛出席G20并在发表《合力推动增长合作谋求共赢》的讲话时指出:“在强劲、可持续、平衡这3个目标中,确保强劲增长是首要。”胡锦涛还指出,“坚持在增长中兼顾平衡。”
此前,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作出9项经济部署,提出要切实把握好宏观调控的方向、力度和节奏。强调信贷政策要与产业政策更好地结合起来,切实做到有保有压。对此,银河证券首席总裁顾问左小蕾和友成基金会常务副理事长汤敏在中大EMBA的开学典礼后,接受了时代周报记者的专访。
政策微调不会有大变化
“温总理的微调不是给银行更多的信贷额度,也不是让它放更多款,而是让贷款放到合适的地方去。”左小蕾告诉时代周报记者,目前中国经济并不是处于金钱短缺的状态,只是个别地区可能资金周转出现问题,“比如需要保障性住房,发展小微企业等。银行给大企业贷款,大企业拿这些钱去放高利贷,周而复始,恶性循环。”
“银行是不缺钱的,只是钱的用途和定向是个很大的问题。”左小蕾表示,本次“政策微调”与此前理解的“政策宽松”基本一致。“我觉得国家短期内不会调控存款准备金率,房地产调控也不会放松。温总理在说微调的同时强调要保证房地产调控的成果。”
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教授宋国青也曾公开表示,如果接下来外部经济持续疲软但不发生短期猛烈衰退,有利于抑制商品价格,改善中国贸易条件,中国可以开始适度放松货币政策。
左小蕾对时代周报记者分析称,中国现在的经济状况与欧洲不同,所采取的调控措施也不可同日而语。欧洲经济是“马上就要探底的感觉”,因此刚刚通过的经济增长、短期恢复、创造就业等更多的都是针对美国等发达国家。“新兴市场国家虽有升息降息,但受外围经济影响较多,并不是本身增长的问题。”
亦有市场分析人士指出,目前诸多货币定向宽松的措施已悄然展开。银监会副主席周慕冰曾表示,要对在建项目提供信贷支持,确保不要有烂尾楼,不要有半吊子工程出现。
针对当前小微企业普遍面临资金困境,银监会日前下发了《关于支持商业银行进一步改进小型微型企业金融服务的补充通知》,对小型微型企业提供金融支持,防范中小企业运营风险加大等。这些均是定向宽松的标志。
在外围紧张和国内转型之际,胡锦涛在欧洲重提G20当务之急是保增长,那么中国保增长也在应有之义。近来国家对小型微型企业宠爱有加,先是缓还贷款,后是减税。央行窗口指导银行房贷千亿,暂时给市场解渴。不过,左小蕾却认为,如温州危机模式等小微企业不该救。
不救非实体经济小微企业
“这些年随着房价和一些资源价格的暴涨,浙江当地参与炒作的资金越来越多,暴富的效应导致民间闲散资金逐渐都流入到这些投机领域,不再投往实业,实业领域在银根缩紧、无法从银行借到钱的情况下,从民间也很难融到资金。”左小蕾为时代周报记者分析。
“中小企业贷款难靠现在的方式去解决是非常危险的。”左小蕾认为,温州和鄂尔多斯之所以出现信贷危机不是因为钱太少,而是因为钱太多。鄂尔多斯用钱炒煤,温州用钱炒房。而宽松的货币政策制造了一个大泡沫。
左小蕾表示,2007年到2010年底,居民存款增加了16万亿,可是这个数字集中在少数人手里,比如温州炒房团。“风险有几个,第一个是银行的风险。”左小蕾称,地方融资平台就是在支持房地产,房地产变成一个泡沫,产业空心化越来越严重。“那些跑路的老板,没有一个是做实体经济的。如果他在做自己的主营业务,不会有如此之大的贷款需求和融资需求。”
左小蕾认为,银行从心底是不愿放贷出去给这部分人的。“现在的模式是银行不能催还贷款反而要追加额度放款,如果给中小银行发1000亿的债,就属于盲目扩张。”左小蕾表示,此种做法等于在延续商业房地产贷款的资金链,跟国家调控房地产的政策是相矛盾的。
左小蕾认为的第二个风险源头在于“这笔追加房地产泡沫的钱”。左小蕾担心这笔钱“如同洪水猛兽一样”,如果用来继续支持现有房地产,就会导致新的货币快速增长从而带来通货膨胀,少数人掌握大多数货币,整个社会就要承受通胀带来的压力。
左小蕾为时代周报记者举了李嘉诚的例子:“李嘉诚为自己的利润构成选择了多种形式,但无一例外都在实体经济里面,而我们的选择,大部分都在立刻能够赚钱的范围,每个人都认为自己是合理的选择,合起来却是一个谬误,这在经济学上有个很典型的结论,叫做合成谬误。”
左小蕾认为,温州危机是一个小面积的问题,可以针对那些还在做实业的中小企业,帮他们解决流动资金的问题,同时不断引导小微企业进行资本积累。而汤敏则担心,如果国际经济形势持续走低,而政府在短期内无法采取一个特别有力的金融改革,则不排除温州模式发展成一个全国性的民间借贷危机。
温州危机促进金融改革
“民间融资比较困难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方面是我们的经济在紧缩。”汤敏如是分析,另外一方面是整个民间的资金比较充裕,过去的几年里这个经济政策和货币政策使民间沉淀了很多资金,相对来说现在民间的借贷比较活跃。这里一部分他是投机性的,别的地方他们也抓不到什么钱过来,但是借贷能有20%-30%的回报。
汤敏告诉时代周报记者,他刚从温州回来,感觉“那边总体情况更加稳定一些,短期状态正在好转中”。但他同时表示,企业的转型困难,金融结构和融资体系以大银行、国企、大项目为主这些问题都是中长期的,无法迅速解决。
汤敏认为,温州危机“正好是一个契机”,督促政府加快金融改革,让资金更加阳光化、规范化。汤敏对时代周报记者表示,长期以来,对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小额担保公司缺乏较为规范的管理和监管。目前借此契机可以恩威并用,“经过这次考验做得很好很规范的担保公司等应得到相应鼓励,比如让它申请成为村镇银行,给它批贷款等;同时对于那些非法的、犯错误的机构要给予一定惩罚。”
汤敏表示,金融机构里面的非诚信现象特别严重,在遇到大量民间借贷的时候,格外需要一些“正气”,因此“目前加快金融改革的突破性攸关突出”。从长期发展趋势看,中国中小企业微小企业的发展对中国整体的就业和收入分配有着无比重要的意义,如果没有好的金融监管机构去支持,是不可能长期可持续发展的。所以应该“因势利导,把坏事变好事”。
汤敏担心,如果国际形势不好,欧债危机进一步蔓延,会导致中国出口大量下降,房地产出现硬着陆,那么将不仅仅是民间借贷的问题,地方政府融资甚至整个金融体系都会变得相对脆弱。“不过只要没有这样特殊的情况,目前温州和鄂尔多斯的信贷危机会仅仅局限在几个点上。”(时代周报)